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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工作不能约定试用期

时间: 2019-05-17 17:00 分类: 劳动法苑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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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求职者认为被公司录用后,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后才会转正,其实,有些工作是不需要试用期的,下面小编帮你分析一下什么工作不需要试用期。

1: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劳动期限,即只要指定的劳动目标完成,劳动者就可以以计件的形式完成劳动关系。没有固定的劳动期,自然也就不能够给约定试用期。 

2:兼职工人,如小时工,兼职临时工等,只是以临时性用工的形式工作,不属于全日制工作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3: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少于三个月,则视为短期工作,不得约定试用期。

4:劳动合同只规定了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则劳动合同期前一段时间(根据约定的期限,可能是半个月,一个月或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整个劳动合同期内,不能够以单独的合同形式存在。

以上的这些工作,都是属于不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工作。当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要注意一下。而且就算是有试用期的工作,也不是能够无限制的延长试用期的,是有一定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