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的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灭火救援社会灾害防控能力,大厂消防中队将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大量公开招收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驾驶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招收岗位及条件
(一) 招收岗位
1、 消防战斗员(30名)
2、 特种车辆驾驶员10名,含B本以上(司机年龄放宽25岁到45岁)
18岁到30周岁,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曰-招满为止
(二) 招收条件:
1、 五官端正,无明显纹身,无犯罪记录,
2、 志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3、 身高165公分以上,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形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斤)=(身高cm-100cm)x2,标准体重±1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2。
4、 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 部队复退军入、 警校毕业生 、有消防从业经验者优先 ; 同等条件下 ,具有灭火救援经验者 、驾驶特种消防车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 工作任务及要求
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军事化管理;吃苦耐劳,工作踏实,认真细心,积极主动,服从领导班长指挥;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 福利待遇
战斗员:试用期(培训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试用期结束后每月4300元(扣除保险约为4000元),月轮休七天,上述标准为初步测算值,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算值为准。
联系人:李班长
联系电话:1561361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