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况,社保可这样避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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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新单位的职工
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
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
到户籍地所在的税务部门
办理社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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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①《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二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ps:非缴费人本人自行办理的,还需提供缴费人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需提提供历史参保证明原件。
扣费方法
①在办理好社保申请后,个人可与开户银行签订ETS委托银行扣款协议,以后每月的社保费由银行自动划扣。
②也可以每月到主管税务机关门前开票缴费。
ps:如个人在当月25日前新参保的,当月登记当月征收,登记所属期为当月;25日后新参保的,登记所属期为次月,次月开始征收。
2、新单位的职工
你换公司后
社保会转移到新单位继续交社保
留在原来的城市工作
想补缴前面断交的
可以向公司咨询能否补缴
或直接去社保大厅变更缴费主体
并继续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
离开原来的城市工作
如果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
需要你带好相关证件
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转移
到新的工作城市继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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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劳动者离开社保统筹地区的,社保关系可以转移。
社保转出方式
1、到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3、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原来的社保机构;
4、原来的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转出基金。
转出流程办理
申请条件:新接收地社保机构同意并开具《转移接续联系函》。
资料说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接收地社保机构开具的《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或本人向新接收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开具《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至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同意后发出转移清单和转移基金至新接收社保机构,完成转出手续。
转移接续规定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